Sony Ericsson HCB-700 Cell Phone 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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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老舊電氣及電子設備的報廢處理
產品或其包裝示符代表本產品不
家庭廢棄物。本產品應由合格的回收中
進行電氣及電設備的報廢。對本產品的
正確處置,有於防對環境及人體性負面
影響的產廢棄物回收節省然資源。
本產品回收詳細資料,請洽各市政機構家庭
廢棄物回收服務中心、或原出售本產品的商
緊急號碼
Bluetooth
(藍芽)
車用免持及連上免持裝置的電設備,
係以訊號線或有線網路、以及使用者自的功能操
作,無法在任何情況下均能正常使用。因,切勿以任何
裝置,作為緊急醫療等重通訊唯一工具。請注意,為
能接撥打,車用免持及連結於車用免持的電裝置,
先開位於有足夠蜂巢訊號強度的區域。某些蜂巢式
網路、或某些網路服務及手機功能使用時,均可能無法
撥叫緊急詳情請洽各的服務供應商。
最終使用者授權合約
線裝置 (以下簡稱 「裝置)內,由 Sony Ericsson
Mobile Communications AB (以下簡稱「Sony Ericsson
及其外供應商和授權人所有之軟體 (以下簡稱
軟體)。
Sony Ericsson 授予裝置之使用者,單獨在安裝本
軟體之本 裝置,使用本 軟體之非獨佔、非可
、以及非可定之使用權。本權之任何內均不
為本 軟體對本 裝置使用者之售予
使用者不得複製、修改、分發逆向工程、解、改
軟體,或以任何方式找出軟體或本 軟體
之任何
件之原始程式碼。使用者任何疑義得隨時將本 軟體
之權利及務,併同軟體及本 裝置轉讓與任何
面同遵守各項定之第三方。
軟體間以本 裝置之有使用
使用者以明文轉讓對本 軟體之各項權利與第三方,並終
本項權。使用者未遵守權前各項條款時,本
Sony Ericsson 及其外供應商和授權人為本 軟體之權
利、所有權、及權
獨一獨佔有者。Sony Ericsson
及其外供應商,按本 軟體代碼有各
條款之利
權之力、解行,瑞典國內法律管轄
各項用於各項用之任何定消費者權
有限的保固
Sony Ericsson Mobile Communications ABS-221 88 Lund
Sweden,以下簡稱 「Sony Ericsson為本產品,以下
稱「本產品,提供有限的保固。如需保固服務,請將本產品
送交原經銷商、或洽當地 Sony Ericsson Call Center (可能
當地率收費)、或瀏覽 www.SonyEricsson.com
細說明。
保固聲明
以本有限保固的條款準據Sony Ericsson 保固本產品自消
費者原購買日起及其後壹 (1) 內,設計、材料工藝上
瑕疵
保固範圍
保固內,本產品因設計、材料工藝上瑕疵無法在正
常使用服務情況下操作時,出售本產品國地區 *
Sony Ericsson 權配銷商或服務夥伴,按本保固明之
件修或更換本產品。
重要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