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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Sony Ericsson 及其服務夥伴,對所退回之本產品,如發現不
符合下列保固條件時,得收取處理手續費。
請注意,修理或更換 Sony Ericsson 產品後,您的個人設定或
其他個人資料可能無法保存。Sony Ericsson 不對任何形式之
任何資料遺失負任何責任,亦不對任何此類損失提供金錢補
償。本產品送交修理或更換前,請先備份儲存於本 Sony
Ericsson 產品的資料。
條款
1 本保固服務需於出示 Sony Ericsson 授權銷售本產品之經銷
商簽發予原購買人,載明本產品購買日期及相關序號 ** 之
原始購買憑證,連同需修理或更換之產品時始提供。自經
銷商購得本產品後,上述文件如已遭撤銷或修改,Sony
Ericsson 保留拒絕保固的權利。
2 Sony Ericsson 對於修理或更換過的產品仍提供有限的保
固。保固限期為原保固期的剩餘期間或自修復後之九十
(90) 天兩者中之較長者。修理或更換可能使用具同等功能
之二手零組件,被更換的零組件產權歸 Sony Ericsson 所
有。
3 因任何正常的磨損及耗用,包括
但不限於不合一般及慣常
方式的使用,以及不符 Sony Ericsson 對本產品之使用和維
護要求的使用,所導致的產品故障不在保固範圍之內。因
意外事故、軟體或硬體的修改或調整、不可抗力、或因接
觸液體造成損壞,所導致的產品故障亦不在保固範圍之內。
可充電電池能夠重複充電放電數百次,但其充放電能力終
將逐漸耗竭,這是正常現象。當通話時間及待機時間顯著
縮短時,請即更換電池。Sony Ericsson 竭誠建議您使用
Sony Ericsson 認可的電池及充電器。
4 由於安裝、改裝、或由非 Sony Ericsson 授權之工作人員所
進行的維修或產品拆解,所導致的產品故障,不在保固範
圍內。
5 擅改本產品上任何封條將導致保固失效。
6 除本有限保固書外,本產品無任何其他書面或口頭的保固。
所有衍生性保固,包括本產品針對特殊目的之可售性或適
合性之無限的衍生性保固,均以本有限保固之效期為期。
不論在任何情況下,Sony Ericsson 及其授權者均不對任何
隨帶發生或間接導致之任何性質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法
律許可因利潤或商務損失可為之全額索賠請求,負任何
責任。
某些國家/州省禁止對於隨帶或間接損失的排除或限制,
或禁止對衍生性保固期限的限制,前述限制或排除可能對您
不適用。
本保固不影響消費者在現行適用法規下應有的權益,也不影響
買賣合約中所賦予消費者對賣方的權益。
* 歐盟 (EU)
在任何歐盟國家購買本產品,均使您可在任何有 Sony
Ericsson 授權經銷商銷售相同產品的歐盟國家,按上述保固條
款在保固期內獲得保固服務。有關居住當地歐盟國家是否銷
售
本產品的資訊,請洽當地的 Sony Ericsson Call Center。請注
意,某些服務在原購買國家以外可能無法提供,原因在於您產
品的外部或內部可能跟其它歐盟國家所售之相同型號有所
不同。
** 在某些國家/地區另需其他資料,如有此種需要,有效的
購買憑證上會清楚列明。